各单位(部门):
近日,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了《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在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中把握发展定位,推动构建体现辽宁特色、辽宁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
二、本年度省社科基金设置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冷门绝学项目4个类别。
重大委托项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解决辽宁全面振兴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设置20个研究选题,原则上每个研究选题确立1个中标项目;同时,鼓励申请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或立足于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自行设计选题,原则上自选选题确立10个中标项目。
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项目级别为重大项目,申报范围为我省重点建设学科(见附件2)所在单位的相关学科科研人员。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设立具体研究选题,申报项目要以打造一流、彰显特色、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为目标,确立选题开展研究。
重大级别项目研究任务:应用类研究须完成至少4篇阶段性成果(其中资政建议2篇、核心期刊2篇)及最终研究成果1篇;基础类研究须完成至少4篇阶段性成果(其中核心期刊2篇)及最终研究成果1篇。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可免于鉴定;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在同一研究方向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可免于鉴定。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研究可围绕《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年度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3)开展研究;也可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自拟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非青年项目的项目级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本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评审统筹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冷门绝学项目:项目级别为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具有辽宁特色的冷门绝学(包括红山文化、边疆史、高句丽渤海国、少数民族文化、重要文化遗址保护研究等),申请人结合研究实际,自主设计选题。
三、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在辽宁省工作。
1.申报重大委托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冷门绝学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1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8日后出生)。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仅可申报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冷门绝学项目,不得申报其他类别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申报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政专项、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者不得申报。
四、项目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资助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冷门绝学项目资助2万元。
五、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管理学等学科,相关高校的教育学、公安学学科可申报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学院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报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审核汇总后,统一于8月2日17:00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限额,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确定上报名单后,于8月14日9:00-11:00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到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行政楼副楼205)。
2. 具体报送材料:
(1)电子版申请书(以学校-姓名命名Word文档)、活页(以“学校-姓名-活页”方式命名pdf版)及汇总表。
(2)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纸质版活页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腾立国
联系电话:0411-85618721
邮箱:atkyc@dlou.edu.cn